采购办专题研究质疑投诉事宜 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

发布日期:2025-04-09   浏览次数:

       47日,采购办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学习《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内容,学习财政部受理的部分教育部直属高校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典型案例,研究进一步规范采购各主体招标投标行为相关举措。

会议强调,一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学校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四级审核机制,规范组织采购程序,规范质疑答复程序,质疑回复内容应包括上位法要求的相关内容,但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回复期间做好保密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相关要求,压实政府采购需求用户主体责任,加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需求审查,规范采购文件编制,确保采购文件无倾向性、排他性或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等内容,采购文件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要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细化量化评审因素。三是严格落实学校供应商管理办法,落实供应商积分制度和黑名单制,规范供应商投标和履约行为,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各类方式坚决打击围标串标等行为,坚决打击遏制违法投标和不诚信履约行为,坚决打击无事实依据恶意投诉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对招投标活动恶意投诉等情形,通过天眼查、系统雷同性分析功能等技术手段对供应商实行“穿透式审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供应商严格依照规定情形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学校利益。      

上一篇: 采购办集体学习《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计划和信息统计编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篇: 采购办集体学习《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