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办集体学习《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计划和信息统计编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5   浏览次数:

3月17日,采购办召开专题会议,集体学习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2025年政府采购计划和信息统计编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研究部门落实举措。

会议要求,依据《通知》中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计划和信息统计编报工作,规范采购计划编报、采购方式变更、采购合同备案、采购信息统计等工作。一是在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填报中加强二级复核,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二是完善采购方式变更提交申请材料,说明采购项目拟实现的功能或目标以及成本测算情况,对于“一签三年”的政府采购服务、进口产品采购应按照相应要求提交材料;三是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应完成合同备案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提交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对于纳入信息统计的字段应填尽填,应注重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四是3月底前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公开2024年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加强政府采购计划执行与预算编制预留采购份额的衔接,进一步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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