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引
机构职能
操作指南
货物/服务采购指南
工程采购指南
服务指引 - 货物/服务采购指南
采购流程
注:1、单一来源采购须提交单一来源论证报告及单一来源承诺书;
       2、单台套/批量价值在4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含软件)须提供设备处审批的设备论证报告。
采购全流程操作图
政府集中采购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内非教学科研设备
采购方式 适用范围 方式简介 主要特点
批量集中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打印设备(不含针式和条码专用打印机)、计算机软件(非定制通用)、服务器(10万以下的系统集成项目除外)、多功能一体机(>5万)、扫描仪、投影仪(>5万)、计算机网络设备(>1万元,10万以下的系统集成项目除外)、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20万)、乘用车、客车、云计算服务(>100万基础设施服务) 按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3]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中央预算单位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13]334号)要求执行 采购申请须上报教育部、财政部审批,并由国采中心组织招标采购,一般需要3-4个月的时间。
网上竞价 按照国采中心网上竞价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网上竞价适用于50万元以下,规格、标准统一的政府采购项目。 1.可以按需提出设备技术指标需求,推荐品牌型号;
2.国采中心网上审批从提交申请到成交需要5-8个工作日;
3.最低价成交。
协议供货 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下称国采中心)公布的入围产品和协议供货商名单(见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进行采购,采购价格不能高于协议供货入围价。 1.只能选择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已有的品牌型号;
2.国采中心网上审批从提交申请到成交需要2-4个工作日;
3.不同品牌产品的供货周期不同。
定点电子
买卖采购
在中央政府采购网公布的入围定点电子卖场进行采购。上述品目在定点供应商处采购时按照采购金额的不同享受优惠率折扣(各定点供应商优惠率见中央政府采购网)。 1.可以按需提出设备技术指标需求,推荐品牌型号;
2.电子卖场网上审批从提交申请到成交需要1-2个工作日;
3.不同电子卖场的供货周期不同。
注:政府集中采购的采购方式按照教育部批准方式执行。
自行采购
预算金额在合同签订金额以上,10万元以下货物和服务
预算50万以下
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用于科研的货物和服务、30万元以下非科研货物或服务
校内快速采购
适用于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货物或服务
预算100万以上
货物、服务项目预算金额100万以上
公开招标
货物、服务项目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上